NO. 20260908-001一式一份 · 债权人执
欠条
猪 猪 家 庭 内 部 债 务 凭 证
今有小猪阳阳,因惹小猪骐骐生气,欠小猪骐骐人民币叁万元整(¥30,000.00)。特此证明。
- 附加条款
- 一、债务人自愿承认全部错误,不狡辩、不甩锅、不翻旧账。
- 二、本金可用现金、亲亲、抱抱、拖地、刷碗、洗衣服、猪咪折抵,汇率由债权人单方面决定。
- 三、逾期未还,利息按每日一个猪咪计,上不封顶。
- 四、本欠条永久有效,债权人有权随时出示。
债务人(蹄印)小猪阳阳
债权人小猪骐骐
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
本 欠 条 经 老 肥 猪 认 证 · 具 有 家 庭 法 律 效 力